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做好学位授权点自评估工作,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组织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制定符合我校各学科办学定位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我院领导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具体安排。在认真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了冶金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以及冶金工程、动力工程2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按工程领域制定)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两次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论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校学位办。
学校研究生院高度重视各学科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于2017年5月25日,组织专家对各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进行答辩评审。我院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李瑛副院长对两个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的制定、特色、要求等进行了答辩,学院参加制定学位标准的相关领导和教师一同参加了答辩,并认真听取了专家提出的有益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供稿:js33333线路登录(中国)App Store 李坚)